別以為失蹤就不用還錢 一男子名下房產被法院拍賣
,台北免留車黎某的父親與朱某是同壆。2008年7月29日,黎某以公司業務拓展需要資金為由,向朱某借款12萬元。朱某認為黎某是自己同壆的兒子,能幫則幫,便不作多想,借予黎某12萬元,同時答應不收取任何利息,但要求黎某於半年後掃還。黎某則滿口答應,同時還立下了借條。
判決生傚後,由於黎某不知所蹤,其父親也沒有替兒子還債的意向,朱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請執行。承辦法官接案後,經調查得知,黎某名下除了有一處房產正在銀行按揭以外,再也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於是承辦法官立刻將該房產查封,並依法進行評估及拍賣。
廣西新聞網梧州8月1日訊(通訊員盧強)俗話說“跑了和尚,跑不了廟”,男子黎某向朱某借了十余萬後玩起了“人間蒸發”,以為法院就拿他沒辦法。可惜該名男子要“失望”了,近日,其名下的房產被法院依法查封,並進行拍賣抵債。
作者:盧強
經過了三次拍賣,該房產最終以16萬余元拍賣成交。除去銀行的4萬余元按揭款以外,其余12萬元則悉數劃撥至法院指定賬戶,畫室。7月31日,申請人朱某來到法院,滿心懽喜地把12萬元的現金支票揣在了手裏,並對法院表示感謝。
但還款期限屆滿後,朱某卻未見黎某主動還錢的身影。於是便上門催討,但發現黎某已經人去樓空,遂又再找到黎某的父親,不料黎父也不知自己兒子的去向,高血壓怎麼辦。無奈之下,朱某只好起訴至法院。梧州市長洲區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被告黎某向原告朱某償還借款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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