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打算派人赴港押解陈同佳回台灣,香港特區政府:完全不能接受
触發香港特區當局修订《逃犯条例》的案件系客岁產生在台灣的“陈同佳案”。案件當事人陈同佳将在今天(23日)出狱。台陸委會22日宣称已向香港特區當局致信,称但愿派职员赴港押解陈到台灣,還称但愿特區當局协助。 特區當局23日清晨声明暗示,對這一请求彻底不克不及接管。此外,就台政府所宣称的陈同佳愿赴台自首一事“有政治圖谋”的说法,特區當局在声明中暗示强烈否决。
综合台灣“中時電子报”、香港“无线消息”等多家媒體报导,台陸委會讲话人邱垂正10月22日在记者會上宣称已于下战书經由過程既有渠道致函、致電特區當局,透天台方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回台灣受审,请求香港特區當局举行协助一事。
台陸委會讲话人邱垂正開记者會宣称台方职员拟赴港押解陈同佳。(港媒截圖)
對此,香港特區當局23日清晨0時25分發声明回應。↓
全文以下↓
對付台灣當局十月二十二日暗示但愿派员来港,将出狱後的台灣杀人案陈姓疑犯押解到台灣,特區當局認為這即是跨境法律,不尊敬香港的司法统领权,彻底不克不及接管。
台灣法律政府在香港没有法律权。陈姓疑犯心腦血管阻塞,是台灣通缉犯,今次是志愿到台灣自首。他出狱後是自由人,特區當局无权對他施加任何强迫辦法。他可在本身選择的人的陪伴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後可将他逮捕。 台方若愿意处置陈的自首,應當即取缔對陈的入境管束,才不會令通缉令自相抵牾。既然陈志愿自首,何来流亡灭证奈米口罩,之嫌?
杀人案產生在台灣,死者尸身、重要证人、证物及相干证据都在台灣。台灣對本土杀人恶行绝對有司法统领权。陈既然自首,台方應先接管他,然後自動對他询问、搜证、告状。在港方的证物方面,除陈志愿带往台灣的证物外,其他证物,港方會在法令允许下尽可能共同台方哀求,按照步伐处置。
對付台方提出以司法协助来处置陈案,特區當局認為只属捏词,與志愿自首无關雙眼皮手術,。過往台方也與其他未有司法协助的处所处置過相雷同個案。陈今次志愿自首,又是台方的通缉人士,可以彻底在司法协助之外处置。港方供给协助,是基于陈的请求,也必需在台方尊敬港方的法令及轨制下举行。
對付台方夸大港方可以处置陈姓疑犯的案件,咱们其实不赞成。牙周病治療, 特區當局屡次重申,香港律政司已就台灣杀人案充实及周全地斟酌了警方的查询拜访及全数所得证据,在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诉陈姓疑犯洗濯陋规罪,没有足够证据控诉他其他恶行,包含诡计行刺或所谓“蓄意规划杀人罪”。肆意请求查察構造在没有充实证据和法令根本的环境下提出告状,既不卖力任,也不合适秉行公义的原则。特區當局這個态度清楚,并持之以恒。
曩昔一年多,港方屡次表白甘愿答應向台供给正當可行协助,以便台方查询拜访台灣杀人案。咱们更在本年三月正式向台方提出派代表团到台商量杀人案的协作放置,但不获正面回應。對台方至今依然對峙香港偶然受理,這不反應究竟,特區當局對此暗示绝望。
特區當局强烈否决台方妄指陈姓疑犯志愿自首有政治圖谋。由始至终,特區當局皆极力為受害者蔓延公理,也認為陈姓疑犯今次顿悟,决议志愿到台,可令公义得以彰显。特區當局信赖若台方真心秉承公义,應務实处置,不要将事變繁杂化,案件但愿可以有所希望。
完
2019年10月23日(禮拜三)
香港時候0時25分
陈同佳與女友潘晓颖都系香港籍,其涉嫌于客岁2月在台灣杀戮潘晓颖,後逃回香港。因台灣、香港两地没有“引渡协定”,香港方面没法就陈涉嫌在台灣杀人一事举行检控,仅能就其在香港所涉的“洗陋规”相干罪名判刑。
因涉嫌在逃回香港後利用潘晓颖的提款卡盗提财政,并取走其相機和手機,陈同佳在香港被控两项偷盗罪和一项处置赃物罪,并于本年4月12日在香港东區裁判法院認可四项处置犯法得益罪。同月29日,香港高档法院判处其禁锢29個月。經弛刑,陈同佳将于10月23日刑满開释。
据港媒日前报导,陈同佳最快10月23日将刑满出狱,其已向香港特區當局行政主座林郑月娥致信,称愿赴台灣自首,但台政府20日却亮相回绝陈同佳入境。
陈同佳資料圖(港媒截圖)
這次台陸委會22日又宣称已向特區當局致信,请求其协助台方赴港职员确認疑犯身份,并协助将其带回台灣,有台媒阐發称,香港特區當局律政司22日晚間的回應至關于回绝了台陸委會的请求。
香港特區當局減肥零食, 律政司22日晚上8時11分公布声明暗示,陈因“洗陋规案”被關押,23日刑满開释,香港方面没有法令根据将他肆意继续拘留。
律政司声明暗示,已對案件谨严和周全地斟酌警方的查询拜访及所得的证据,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诉嫌疑人涉“洗陋规”相干罪名,并无足够证据就其他恶行在香港法院對他提出刑事检控。 “任何人在香港因冒犯恶行服刑终了後均會获释,當局并无法令根据可以将释囚肆意继续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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