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年馊水油案件震惊社會 涉案22人遭判刑
东南網9月5日讯 据台灣媒體报导,台灣社會再傳業者制贩馊水油案件。早在1980年,台灣就呈現雷同案件,那時包含油行卖力人等22名被告,均被判处7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驅蟑螂藥,刑。“刑事局南部冲击犯法中間”昨天查获不良業者以收受接管的馊水、皮革废油等,稠浊成食用油贩售。“食物药物辦理署”指出,不良業者因此1比3的比例(馊水、废油等1,猪油3),最少制成782吨的“香猪油”贩售。
台灣先前在1980年傳出不肖業者制贩馊水油去濕食物, 案件,那時震動社會。蚯蚓腿膏,大陸则是比年陸续破获多起从沟渠捞取餐厨剩油提炼成“地沟油”(即台灣的馊水油)案件。
台灣高档法院1986年将馊水油案件22名被告判刑。法院那時指出,油行卖力人林德卿被控于1980年起,雇人向养猪户低價收購馊水浮油,運往互助的工场提炼,制成再生油後,由林德卿再以便宜卖瘦肚子方法,给油商。
不良油商将再生油搀入正牌沙拉油,贩卖给一般家庭、餐厅及工场炊事团。全案昔時由“查询拜访局”台北县查询拜访站查获。林德卿厥後被判刑7年,其他被告分被判6年到1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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