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是三水自2003年至今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從2001年開始在三水區西南街道洲邊村經營某電業有限公司,鶯歌抽水肥,並為該公司在某銀行廣州海珠支行開設賬戶,筋膜音波拉皮,購買了一些空白支票。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因需借錢周轉,遂在購買回來的空白支票上蓋上偽造的“佛山某電器電子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和“黃某某”印章,虛搆支票的收款人、金額等信息,借錢,並以這虛假支票作為抵押分別向吳某和陸某借款。其中抵押給吳某的支票面額為81.3萬元,乳鐵蛋白,抵押給陸某的支票面額為54萬元。(編輯:SN028)
(偽造虛假支票百萬 瞞天過海騙人錢財)
三水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無視國傢法律,違揹事實制造內容虛假的支票並予以使用,虛假支票總面額高達135.3萬元,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遂依法對其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南方日報訊 (記者/羅湛賢 通訊員/三檢宣) 偽造虛假支票只為瞞天過海借人錢財,但最終難逃法網。日前,lativ,三水區檢察院以涉嫌偽造金融票証罪批捕一名為向他人借錢,偽造虛假支票以作抵押,雙背包,偽造的虛假支票總面額達130多萬元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該案是三水自2003年至今,批捕的首宗偽造金融票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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