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从决定的嗣後國際实践看,结合國體系承認台灣属于中國的一部門。多年来,结合國體系很多機構在举行勾當触及台灣问题的处置上,向结合國秘书处法令事件辦公室追求法令定见。该辦公室在一系列法令定见中明白指出,按照联大第2758号决定,“结合國認為,台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没有自力职位地方”;“台灣政府不享有任何情势的當局职位地方”;秘书处文件中對台称呼须利用“台灣,中國的省”(Taiwan,Province of China);秘书处不接管台灣政府签發的任何情势的官方文件,比方不接管所谓“台灣护照”作為加入结合國集會的身份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