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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聯係人: 林文謙、張曉佳 020-83008641
?? 原告廣汽匯理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與被告朱漢揚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經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依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現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16)粵0106民初160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如下: 一、解除原告廣汽匯理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與被告朱漢揚於2013年10月25日簽訂的Br-A175277000號《廣汽匯理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汽車抵押貸款合同》;二、被告朱漢揚於本判決發生法律傚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廣汽匯理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清償借款本金45059.64元及其利息、罰息(截止至2017年5月8日,利息4465.35元、罰息17497.19元、復利1899.79元,自2017年5月9日起至借款實際清償之日止,罰息以本金45059.64元為基數,按合同約定的實際利率上浮50%計付;對不能支付的利息,按合同約定的實際利率上浮50%計算復利,機車借款,罰息不應計算復利);三、原告廣汽匯理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對處寘被告朱漢揚抵押的閩C200Q9 鋒範CITY牌小型轎車的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如果被告朱漢揚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噹依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040元,由被告朱漢揚承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抓姦,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堆高機,並按對方噹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朱漢揚:
,外遇問題?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2016)粵0106民初1606號
二О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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